花蓮縣政府持續推動性騷擾防治政策,致力於保障民眾的安全和尊嚴。透過對公私部門及公共場所的密集宣導與查核,縣府積極防範性騷擾事件的發生。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,使得各服務業及機構在性騷擾防治措施上逐步完善,提升社會對性別平等的重要認識。
縣長徐榛蔚呼籲,民眾若目睹或遭遇性騷擾,應勇敢檢舉或協助通報。全台各縣市政府已設有保密且專業的申訴管道,提供具體的協助服務。
自113年度至今,縣府已對228個公共場所進行稽查,並回收247件自主檢查表。查核的重點在於設立申訴管道、教育訓練和現場標示的清楚度以及性騷擾防治措施的實施。對於不達標準的單位,相關主管機關當場要求改善,並限期完成。
依據性騷擾防治法,未能落實者將面臨新臺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的罰款,並要求其限期改正,持續不合格者可重罰。
花蓮縣政府強調,性騷擾防治是全社會的責任。期盼透過教育宣導和制度的完善,改變社會觀念,消除不當行為。未來,社會處將加強跨部門協作,深入社區、校園與職場,推動各種形式的宣導,落實零容忍的政策,為民眾塑造安全、友善的生活環境。
新聞聯絡人:社會處社會工作科呂先生 03-8246846、03-8227171分機385、3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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