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雲林縣稅務局發布好消息,為保障身心障礙者「行」的權益,使用牌照稅減免資格已自2026年1月30日起正式放寬。未來,即使無駕照的身心障礙者與二親等內親屬未設在同一戶籍,只要親屬的車輛「車籍地址」與身障者的「戶籍地址」相同,並確實供其使用,即可申請牌照稅減免,預計能嘉惠更多家庭,減輕照顧者的經濟負擔。
過去的規定較為嚴格,要求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,其車主(二親等內親屬)必須與身心障礙者設在「同一戶籍地址」才能申請免稅。雲林縣稅務局說明,考量到許多家庭因就學、就業等因素,導致照顧者與被照顧的身障家人戶籍不在同一處,新修正的《使用牌照稅法》打破了這項限制。現在,審核的關鍵轉變為「車籍地址」與「戶籍地址」的對應關係。舉例來說,若身障者小雲的戶籍在A地,而她的哥哥大雲戶籍在B地,但大雲的車輛車籍登記在A地並供小雲使用,在新制下,大雲的車輛就符合免稅申請資格。
稅務局指出,每位身心障礙者限申請一輛車的減免,免稅金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,400cc車輛的稅額為上限,即每年最高可減免11,230元,超出部分仍需繳納。以上述案例為例,若大雲的車輛為3,000cc,每年牌照稅為15,210元,在核准減免後,他僅需繳納差額3,980元(15,210元 - 11,230元),大幅降低稅務負擔。稅務局也提醒,車籍地址的設定與變更,需向交通部公路局下轄的監理所或監理站辦理。
由於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徵,雲林縣稅務局呼籲符合新制資格的車主,應儘速向車籍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提出申請。車籍在雲林縣的民眾,可直接向雲林縣稅務局辦理,愈早申請,就能愈早享受減稅優惠。若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免付費電話洽詢,將有專人提供服務。

2026年牌照稅減免新制上路!雲林縣稅務局表示,無駕照身障者的親屬車輛,只要「車籍地址」與身障者「戶籍地址」相同即可申請,不再受限於同一戶籍。符合資格者應儘速申請,每年最高可省下11,23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