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農曆春節即將到來,許多民眾有返鄉、出遊的交通需求。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今(6)日宣布,115年(2026年)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期間,將從2月13日(農曆除夕前三日)凌晨零時起,至2月22日(大年初六)深夜十二時止,共計10天。期間內搭乘計程車,除了依計費表跳錶金額外,將一律再加收50元,民眾搭車時可多加留意。
交通局說明,今年春節假期長達9天,考量許多民眾會提前返鄉,並為了與大臺南共同生活圈的高雄市政策同步,臺南市的計程車春節加成期間與加成費率均與高雄市相同,皆為期10天、每趟次加收50元。此舉不僅能避免民眾在兩地往返時產生混淆,也有助於維持市場收費秩序。
交通局特別強調,現行的計程車計費表都已內建春節加成功能。駕駛人應在加成期間,正確設定並使用此功能,計費表將會自動加上50元費用。若駕駛的計費表未設定此功能,則僅能依跳錶金額收費,不得再向乘客額外加價。為保障自身權益,建議民眾下車時主動索取乘車證明,並核對金額是否正確。
為了杜絕少數不肖業者趁機哄抬價格,市府也呼籲民眾共同監督。若在搭乘計程車時遇到不依規定收費、擅自加價、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況,請務必記下車牌號碼、搭車時間、地點、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,並可透過以下管道提出申訴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
春節返鄉注意!臺南市宣布,自2026年2月13日至2月22日,搭乘計程車將加收50元。市府提醒民眾依計費表顯示金額付款,並提供申訴管道以防堵不肖業者超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