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(28)日再度公布最新一批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,共計30人因屢次違規而遭公告姓名、照片及違法事實。本次名單中,罰鍰最高者為李顯泰,因已是第4次酒駕拒測,遭重罰72萬元;另有何曜勝及吳國輝兩人,酒駕次數更高達5次,凸顯部分駕駛人漠視法規的嚴重性。
根據裁決所資料,本次公布的30人中,酒駕累犯2次者有18名,3次以上者有9名,拒測累犯者則有3名。其中,李顯泰因4度拒絕酒測,罰鍰累積高達72萬元,機車駕照更被禁止考領5年,其罰鍰因未繳納,案件已移送強制執行。此外,何曜勝與吳國輝兩人皆已是第5次酒駕,何曜勝遭罰27萬元同樣已移送強制執行;吳國輝則因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,涉犯公共危險罪,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偵辦。
裁決所強調,為遏止酒駕歪風,現行法規已加重罰則。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,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2年;累犯者除了公告姓名照片,罰鍰也會按前次金額加重裁罰。若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,甚至可能沒入該車輛。不僅如此,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若未勸阻,也將面臨最高1萬5,000元的罰鍰,採連坐處罰。
裁決所再次呼籲,目前臺北市酒駕累犯公告人數已累計達2,248人次,民眾切勿心存僥倖。飲宴聚會應謹記「酒後不開車」,多加利用代駕服務或大眾運輸工具,避免害人害己,造成終身遺憾。詳細名單可至臺北市交通局官網「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」查詢。
臺北市府公布最新一批30名酒駕累犯名單,其中一名男子李顯泰4度拒測遭重罰72萬元;另有兩人已是第5次酒駕。市府強調,累犯將處以高額罰鍰,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