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春節腳步將近,各大商家的「春節福袋」大戰已熱鬧開打,成為民眾新年試手氣的熱門活動。為確保消費者能買得開心又安心,苗栗縣政府2日特別發布消費提醒,呼籲民眾在搶購優惠的同時,務必睜大眼睛看清商品標示,避免原本的開袋驚喜,演變成惱人的消費糾紛。縣長鍾東錦也表示,縣府會持續監督業者,並提醒民眾理性選購,開心過好年。
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,根據「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業者販售福袋時,必須提供完整透明的資訊。民眾選購前應注意三大重點:首先,業者須清楚揭露袋內所有商品的名稱、品牌、數量,甚至是抽獎活動的機率與方式。其次,福袋若標示「原價」或「折扣」,其價格必須是真實且可供查證的販售價格,不得虛報灌水。最後,福袋內的商品不得為過期品或有明顯瑕疵,若有保存期限也應明確標示。
許多人誤以為福袋屬於特價促銷品,就不能退換貨。對此,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特別澄清,即使是福袋,消費者權益依然受到保障。若民眾購買後發現,福袋實際內容與業者先前揭露的資訊不符,或商品本身有瑕疵,依法仍可主張退換貨。業者不得單方面以「福袋售出,概不退換」等字樣,來免除應負的法律責任。縣府強調,保障消費權益是業者的基本責任,也是維持市場信譽的關鍵。
苗栗縣政府提醒,民眾在選購春節福袋時若遇到標示不清,或發生任何消費爭議,都可以立即撥打「1950」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,或直接聯繫縣府工商發展處(037-559884)進行諮詢或申訴,相關單位將全力協助處理,確保每位鄉親都能安心消費,快樂迎接新年。
搶購春節福袋怕踩雷?苗栗縣政府提醒民眾,購買福袋務必詳閱標示,若內容不符或有瑕疵,仍可依法退換貨!若遇消費爭議,可撥打1950專線申訴,保障自身權益。